这些冤枉债不用还,新规已经明确了。负债累累可以安心挣钱还债了

发布时间:2020-09-15 发表于话题:免费借钱不用还的软件 点击: 当前位置:龙发金融 > 财经 > 金融 > 这些冤枉债不用还,新规已经明确了。负债累累可以安心挣钱还债了 手机阅读

负债累累的人很多都经历过砍头息、高利贷、利滚利,可能借了1万,等还完的时候可能是1.5万或者已经是2万了,而且之前再加上暴力催收,让很多负债者者是痛苦不堪,但是又没有办法,不得不还超出金融机构规定的利息,还要担惊受怕,任凭网贷平台和民间高利贷的宰割。

基于不正规网贷平台、民间高利贷这种金融乱象以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国家开始使用雷霆手段加速对网贷平台“清零”,同时也让一部分相对正规的网贷平台进入正规金融助贷范围。

随着整治的不断深入,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进一步规范借贷关系,并且明确的上升到了司法范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促进金融和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修改完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坚决否定高利转贷行为、违法放贷行为的效力。

这对负债累累的人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不仅有效地遏制一些网贷平台和民间高利贷的威胁,而且可以减少不合规贷款利息。所以,对于不合规的钱,完全可以不用再还,可以把这些钱实实在在地用到贷款本金及合理的利息上,那么那些不合规的钱不用还呢?

一方面,超出司法保护上限利率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利率设定了24%的司法保护上限,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这个其实之前一直都是这样,不过《意见》这一次又再次强调从严把握法定利率,对于各种以“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或者其他费用等形式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依法不予支持。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在发布会上表示,对于社会上反映的司法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过高的问题,他们也正在抓紧研究,也就是目前还是按照24%的司法保护上限执行,至于以后肯定是越来越低。所以对于负债累累的人在还债的时候,要清楚那些超出了司法保护上限,超出的部分可以不用还了,那是无效部分,不要再傻傻被逼一下就乖乖的不合规的部分。

另一方面,高利贷、套路贷。

在发布会上郑学林介绍,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结合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开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修订工作(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意见》对此均有所规定),而今年通过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国家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高利贷、套路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对负债累累的人来说,如果出现被威胁、被恐吓等等,都是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进行自我保护的,不用再害怕。而且对于这部分钱,如果这些平台、机构或者债主不能坐下来协商的话,就坚决暂时不还,等到可以商量的时候再考虑本金及合理的利息。

《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对于借贷关系作了明确的规定,关键牵头的机构之一是人民法院,所以对于负债累累的人来说是一种保护,不仅可以减轻还款压力,而且能够静下心来挣钱还债,上岸的期限就会被缩短。

人生不是百米冲刺,而是马拉松,负债不可怕,勇敢的面对,踏实的努力,总有拨云见日的时候,相信那时的阳光会更明媚,生活更精彩。

本文来源:https://www.longfajr.com/info/117170.html

标签组:[法律] [民间借贷

财经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