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6万变320万还赔掉房屋 浦东警方侦破一起“套路贷”案件!

发布时间:2021-02-07 发表于话题:借6万哪里好借款 点击: 当前位置:龙发金融 > 社会 > 法制 > 借款6万变320万还赔掉房屋 浦东警方侦破一起“套路贷”案件!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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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市民小杰一开始只是问朋友借了6万元。谁知,在一个个“好心”朋友的“热情”帮助下,这笔钱最终竟演变成高达320万元的巨额欠款,当事人甚至还赔上了一套房子。近日,浦东警方侦破一起“套路贷”案件,其中八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图片来源:东方IC

案情回顾:三个犯罪团伙各出“奇招”

2015年,小杰曾因“投资”失败,在遇到的第一个犯罪团伙、他所谓的朋友徐某处赔掉过一套房子。2016年7月,小杰在又一次“投资”失败后,再次找到了这个朋友徐某。徐某承诺借给他6万元,银行走账却是20万,借条也写的20万,小杰居然就答应了。拿到6万借款,想到自己此前曾被徐某“坑”掉的房子,小杰心里又开始有些不安。

于是,急于还钱的小杰又找到了另一名朋友张某,就这样第二个犯罪团伙也登场了。这伙人还要夸张,他们答应借款10万元,但走账却是100万,还要求6个月还清,每月利息1万元。小杰思来想去,最后居然还是答应了。虽然徐某的借款还清了,小杰却欠下了更多的钱。

没多久,想着如何还钱的小杰又找到了在老板沈某处工作的同学印某,这便是第三个犯罪团伙了。然而这伙人已经不再满足于高额的借条了,他们开始对小杰的房子“动脑筋”。在沈某等人的强烈要求下,小杰以承诺抵押房屋作为保证,当场拿到了123万的借款,其中只有103万是借给小杰的,而剩下20万则作为好处费等服务费用转账给了印某等中间人。

同年10月,小杰突然得知沈某这里借款是要按照2倍多偿还的,之后在沈某等人的逼迫下,小杰将房屋抵押,并将其中的210万交给沈某还钱。好不容易度过了一段安生日子,眼看房屋抵押款即将到期,无力还款的小杰又再次找到了最初借款的朋友徐某,也就是第一个犯罪团伙,结果可想而知。

后来的他终日奔波在这三伙人之间,忙着偿还一笔又一笔的“债务”,终于无法承受。2018年12月27日,小杰前往浦东公安分局唐镇派出所报案。

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套路贷”诈骗案件,涉案的三个犯罪团伙各出“奇招”,将受害人小杰玩得团团转。就如同其他套路贷,在该起案件中,不法分子采取虚高债务、多次平账、抵押房产等手法巧取豪夺。

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工作。该案时间跨度长达三年之久,许多案件细节被害人回忆不清,账单流水也只能去银行总部查找。同时,由于涉案人员多且涉及三个犯罪团伙,对案件的抓捕工作也造成了困难。对此,侦查员对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各团伙内部的所有账目都进行一一查证,基本查清了这些犯罪团伙的人员分工及组织框架。2019年2月21日抓捕小组兵分几路,雷霆出击,先后在本市各地抓获嫌疑人徐某等人,彻底捣毁了这些犯罪团伙。

民警支招

本案中三个不同犯罪团伙层出不穷的“套路”引人深思。

生活中,我们往往会接到一些“小额贷款”等广告电话,一旦应承,就可能掉入“套路贷”的无底陷阱。因此,广大市民朋友在有资金需求时,首先要考虑银行或选择手续完备、证照齐全的正规贷款公司,并注意核查对方的经营资质等营业情况。在签订合同时,请务必看清合同内注明的借款金额、支付方式、还款时间、利息计算等必要条款。另外,收款时要核对实际收款金额与合同是否一致,还款时则给自己留下痕迹,以免“空口无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警方提醒,如果不幸遇到了上述案例中的“套路贷”,一定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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