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9日新版个人征信报告正式启用

发布时间:2021-02-24 发表于话题:2020正常的征信报告图片 点击: 当前位置:龙发金融 > 财经 > 金融 > 2020年1月19日新版个人征信报告正式启用 手机阅读

征信中心于2020年1月17日启动二代征信系统切换上线工作。自2020年1月19日起,征信中心将面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规定,在采集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实际操作中,必须先征得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也就不会在个人征信报告中呈现这部分信息。

个人征信报告每年有两次免费查询的机会,公众可以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全国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设立的查询点,及部分金融机构网点、部分地区政务大厅进行柜台或自助查询机查询。王晓蕾建议公众一年查询两次,一方面,能发现本人信用信息是否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在发现错误信息后能够及时纠正。

一旦个人对自己信用报告上的信息有异议,可以向征信中心或银行提出异议申请更正。征信中心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有一项权利不应忽视。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也就是说,个人拥有在信用报告中对不良信息进行的权利,以便金融机构查询时作为参考。

此外,尽管个人可以对自己的信用报告自由查询,但每次查询都会记录在报告中,一些金融机构会将信用报告的查询次数作为贷款、信用卡等申请时的信用风险分析依据。个人若在申请贷款前短期内过于频繁查询,金融机构可能会谨慎放贷。因此,个人也要注意控制查询次数。

未来,在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时,征信中心将与相关数据源单位协商,并严格落实“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规定,在数据源单位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并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后,才会进行采集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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