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申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要求_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1-03-01 发表于话题:小额贷款公司都需要什么条件 点击: 当前位置:龙发金融 > 财经 > 保险 > 深圳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申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要求_中小企业 手机阅读

(二)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持续经营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纳税;

(三)主营业务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的鼓励发展类产业,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

(四)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良好,有稳定的经营现金流,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欠缴税费、逃废债务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五)银行、保险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鼓励全市具备条件的银行和保险公司按照自愿参与、风险共担的原则申请参与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按照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签订银保合作协议。银保合作协议报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且贷款利率、保费费率不超过本办法规定上限的,方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财政扶持政策。

参与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银行应满足如下条件:

(一)社会声誉良好,近二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

(二)具有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贷款准入标准、业务操作流程、贷款定价标准、风险管理制度;

(三)与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签订银保合作协议。

参与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保险公司应满足如下条件:

(一)社会声誉良好,近二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

(二)具有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业务资质,具备保险精算和理赔服务能力,能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行独立核算,定时编制独立的核算报表,清晰反映保费收入、理赔支出、费用开支及损益等信息;

(三)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银保合作协议。

申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相关政府补贴

深圳市政府每年最高安排3000万元支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所涉资金在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试点银行的年度业务奖励按照实际发放贷款金额×0.5%计算,试点保险公司的年度业务奖励按照实际承保贷款金额×1%计算。按照上述方式计算的年度业务奖励总额超过3000万元的,试点银行和试点保险公司的业务奖励按比例予以折算,折算系数等于 3000万/(实际发放贷款金额×0.5%+实际承保贷款金额×1%)。试点银行和试点保险公司应当在所获奖励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奖励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部门、团队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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