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月入3千,想贷款140万买房,结果5万元定金打了“水漂”

发布时间:2020-08-06 发表于话题:我想贷款5万哪里好贷 点击: 当前位置:龙发金融 > 社会 > 购房 > 女子月入3千,想贷款140万买房,结果5万元定金打了“水漂” 手机阅读

汪女士到武汉市某售楼部看房,当时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房子可以进行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这让她很是心动。于是,递交了自己的身份证明、银行流水、信贷证明等资料。

汪女士:“7月份交资料的时候我还跟销售员说得很清楚,我说我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他说可以应该没有问题,到时候再说。”

8月中旬楼盘开盘,汪女士到售楼部缴纳了5万元的订金,并选中了一套价值240多万元的房子。然而,在准备办理银行贷款手续时,她却傻了眼。

汪女士:“就跟我说不能使用组合贷,必须得全商贷,然后我就觉得与我当初买房的初心就变了,这样子就会增加我的个人负担。”

汪女士说,她买房目的就是为了享受便宜的公积金贷款,如果选中纯商业贷款,就要多支付十几万的利息。而且,140万元的商贷1个月还款就是1万多,她也付不起。于是,她就是提出退还5万元定金,但却遭到了拒绝。

售楼部工作人员解释,汪女士误解了他们的意思。

工作人员:“组合贷款只要客户满足资金条件都是可以用公积金的,她不能用公积金是因为她的个人资质不符,公积金通过不了,并不是我们不接受你的组合贷款。”

工作人员解释,银行贷款金额是与购房者月收入挂钩的,月贷款支出与月收入比例因控制在50%以下。汪女士1个月的工资收入只有3千元,因此,只能按照1500元计算还款能力,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最多只能贷款30万元,而汪女士需要贷款140万。

工作人员:“涉及到公积金这个东西是不接受任何虚假成分在里面的,如果涉及到虚假成分在里面的话被公积金会直接拉入黑名单。如果流水不是特别够的情况下,可以跟银行协商。”

工作人员表示,汪女士贷不了款是自己的过错,按照合同他们不予退还定金。

律师:“从法律上来说,售楼人员没有义务来核定购买者的还款能力,所以建议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要评估自己的偿还能力。”

记者从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早在几年前就发出过消费警示,提醒市民们理性购房,在购房之前一定要将自己的信用状况和贷款能力了解清楚,以免发生类似的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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