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套路贷”!浙江省扫黑办公布4起破获的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8-25 发表于话题:陷入套路贷怎样处理最佳 点击: 当前位置:龙发金融 > 社会 > 法制 > 严厉打击“套路贷”!浙江省扫黑办公布4起破获的典型案例 手机阅读

   “套路贷”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成因复杂、违法犯罪手段隐蔽多变、欺骗性强、危害性特别大。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浙江各级政法机关主动出击,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套路贷”团伙343个,取得明显成效。

  重拳之下,一批“套路贷”黑恶团伙纷纷落网。近日,省扫黑办公布了4起浙江省破获的“套路贷”典型案例。

  杭州萧山

  胡剑冰“校园套路贷”组织犯罪案

  自2016年10月以来,胡剑冰为谋取经济利益,伙同他人通过网络平台经营“校园贷”业务。

  2017年10月,胡剑冰与吴夏斌等人成立杭州众愉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祥腾财富中心1005办公室,开始开展主要针对年轻人的“套路贷”业务。

  该犯罪组织在胡剑冰的组织、领导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长期盘踞在杭州下沙高教园区等地,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的借款协议,并以制造资金走账流水、假借平账为名,垒高借款数额进而“爆单”催讨等手段,有组织地向年轻人实施以“套路贷”为主的违法犯罪活动,后以威胁恐吓、上门催讨、假借“谈判”、“协商”为名向家长逼要高额欠款。

  该“校园套路贷”犯罪组织共实施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案件48起,涉案数额291万余元,涉及被害人47名。

  2018年2月,杭州市萧山区公安机关对该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截至今年3月底,共抓获涉嫌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犯罪嫌疑人53名,彻底捣毁了这个特大“校园套路贷”犯罪组织。

  2018年9月30日,部分涉案人员已被起诉至萧山区人民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金华义乌

  王俊明“现金套路贷”组织犯罪案

  2018年1月以来,义乌市公安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自己及子女亲属陷入“套路贷”圈套,从几千、几万元的借款开始,逐步虚增至几十万、上百万的债务。同时,伴随债主上门滋扰、电话轰炸、喷涂油漆、张贴欠债广告,甚至非法拘禁、殴打、强奸等恶劣行为。

  经依法查明,自2017年开始,王俊明等人在义乌先后开设亿通公司、汇赢公司,并与作兴公司联合成立鑫诚公司,成为“义乌市零用贷联盟”实际控制人,制定、统一“行业规则”,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

  该组织主动诱骗年轻男女借款,或通过中介业务员寻找借款人。公司以“行规”为名,通过保证金、资料费、家访费、违约金、“砍头息”等方式,扣除借款人到手金额,利用上述费用变相增加利息。在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时,便将借款人带至其他公司放大范围借款,用于偿还自身本息,不断平账垒高本息,直至借款人完全丧失借款、还款能力,再通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行为,对借款人造成巨大心理压力,最后向借款人父母逼迫,利用借款人父母“护幼”、“怕丢人”等心理,软硬兼施逼迫拿出巨额金钱填补借款漏洞。

  目前该案涉及受害人300余人,已查扣非法资产1000余万元,扣押借条804份,查明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虚假诉讼案件24起。

  今年1月9日,王俊明等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名,移送审查起诉。

  嘉兴海宁

  张宝“校园套路贷”组织犯罪案

  自2017年开始,为攫取高额经济利益,张宝涉足“高利贷”行业,陆续纠集马刚、黄海宁等社会闲散人员进行放贷、索债。2017年3月,由张宝幕后出资,该团伙成立“海宁市博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始实施各种形式的“校园贷”犯罪。

  该团伙长期盘踞在海宁市多个高职院校周边,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及涉世未深人员,采用强迫、欺骗、引诱等方式进行“校园贷”,主要采取“虚增债务”、“制造流水痕迹”、“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胁迫要债”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在校未成年学生、涉世未深人员30余人次放贷,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非法获利25万元。

  部分被害人为躲避该团伙的索债,或被迫辍学,或长期外逃不敢回家,家属不敢报警,给家庭带来巨大痛苦。有些被害人家庭为息事宁人,被迫偿还高额债务。同时,该团伙成员争强好胜,无视法纪、为非作歹、称霸一方,随意在公共场所损毁财物,随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打架斗殴,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危害了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

  2018年1月,海宁市公安机关对该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介绍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11人。

  目前该案已二审判决,包括首犯张宝在内的10名组织成员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十五年至三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绍兴越城

  陈义展“网络套路贷”组织犯罪案

  自2016年3月以来,陈义展等人在互联网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米房”、“借贷宝”等平台,与受害人签订虚高债务合同,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发放贷款,开始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

  该团伙利用电话、短信、的方式,对受害人及其家属、朋友实施威胁、恐吓、骚扰等,逼迫受害人偿还虚高债务,打破传统“套路贷”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进行线下“套路贷”到线上“套路贷”的转变。

  借款人员遍及全国31个省市区,犯罪区域扩大化特征显著,累计放款人数达6万余人次,放款金额2.9亿余元,认定诈骗金额1.4亿余元、敲诈勒索金额800万余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174万余条。

  2018年2月至4月,绍兴市越城区公安机关对该犯罪团伙先后开展两次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涉嫌诈骗、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62人。

  目前,陈义展等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 浙江日报    | 作者:钱祎 陈佳妮    | 责编:汪杰菲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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